在金融机构遇到麻烦的时候,中央银行会作为金融机构的“最终贷款人”出手,向金融机构提供资金。不过这种出手相助也要遵从两个原则,一个原则是这种帮助不是没有上限的。想让央行提供应急的资金,必须有足够的贷款或资产抵押。也就是说,最终贷款人提供资金支持是帮助金融结构“以时间换空间”,并不是源源不绝的。第二个原则,是央行提供的应急资金,要收取比较高的、带有惩罚性的利息。这是为了防止金融机构以为有了央行撑腰,就不好好管理用于日常兑付的资金,三天两头朝央行伸手要保护。
在遵守这两条大原则的基础上,一旦出现金融危机,央行只要大量放款,全力支持,市场就会重建信心,危机和恐慌就会过去。这个论断最早是英国权威的经济学杂志《经济学人》的传奇总编白芝浩提出来的,所以被称为“白芝浩原则”。
